深圳商報記者 文燦
   日前,本報刊發《深圳綠化該“做減法”了嗎》一文之後,深圳綠化工作引起了市民的廣泛關註,不少市民打來電話或通過其他方式聯繫本報,就深圳綠化“做減法”一事發表看法,提出意見或者進行質疑;本報記者也專門收集了市民提出的有代表性的問題,向深圳公園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及業內專家進行了請教。
   在收集問題的過程中,記者發現了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——對同一問題,來訪市民往往呈現出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,爭議頗大。對此,深圳市公園管理中心的專家表示,市民對綠化問題存在分歧,這說明深圳的綠化需要多元化,多樣性;而對一些市民關註較多的問題,專家也從專業角度進行瞭解答。
   “加法”or“減法”?
   專家:適當“減法”效果更好
   深圳的綠化需要做“減法”了嗎?在來訪市民中,有一部分人對這一說法質疑,個別市民的想法還有些極端,認為城市綠化要盡可能多,樹木越多越好,種樹種草有利於保護環境,而減綠,就是對地球犯罪。
   與此同時,另一部分市民對“減法”持贊成態度。家住羅湖區的周先生表示,城市綠化做一些“減法”很正常,就像人要定期理髮一樣,砍去幾棵太密的樹木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,過去在老家的時候到森林中伐一些樹建房子,甚至連松毛也扒來燒火做飯也是常有的事。
   對這一問題,深圳市公園管理中心一名資深專家表示,市民糾結與“加法”和“減法”,或者對“減法”感到擔憂,是因為他們還不理解其中的意義。
   該位專家說,“減法”並不是減少深圳的綠地面積,相反,還是在保證現在綠地面積的基礎上,提升綠化的生態功能與景觀效果。他告訴記者,近年來,我們深圳一直倡導建設生態園林,但生態園林不是把各種植物堆砌在一塊,所謂增加綠量就夠了,而是要讓各種植物各得其所,能充分地享用陽光、土壤和水分,樹木充分生長,此外還要留足人們活動的空間。
   根據深圳的實際情況,喬木之間的距離應該以5~8米為宜,但在過去一段時期內,部分地區的樹木種植密度太大,喬木之間的距離只有2~3米,這不僅浪費了資源,還導致樹木生長不良,根冠比例失調。
   去年“韋森特”颱風造成大規模樹木吹倒吹折,與樹木過密及根冠比失調也有很大關係。
   而今,“做減法”就是對樹木密度太大的區域進行“減負”,讓樹木更好地生長,讓本有潛力的樹木長成參天大樹;同時移除一些不適宜種植在一塊的植物,優化植物配置,提升綠化質量。
   增量or提質?
   專家: 關內提質關外增量
   在來訪市民中,有相當一部分市民較為專業地提到了“綠化質量”這一名詞。家住福田區的羅先生認為,深圳的綠化數量已經很可觀,但綠化質量還有進一步上升的空間。在今後的綠化工作中,做“減法”,限制數量都是可以的,但應該進一步提升綠化質量與藝術水準,發揮綠化的效果。
   但與此同時,也有部分市民擔憂“減法”思維會導致綠化進度放緩,“如果深圳綠化做減法,會不會導致原本綠化不足的區域更難得到補充?”家住寶安區的劉先生告訴記者,他家門前就是一條新修的公路,每天進出家門,他總覺得附近的綠化不夠,希望有關部門能多種一點樹,植一點草,讓環境好起來。如果綠化管理部門開始“做減法”,會不會對這一片造成什麼影響呢?龍崗的唐小姐也打來電話,問了同樣的問題。唐小姐說,在原來的關內,許多地方的確存在綠化植物密度過大的情況,但關外一些區域卻並非如此。如果深圳綠化提倡“做減法”,會影響這些區域的綠化進程嗎?
   對此,公園管理中心的專家表示,在城市裡,綠化是一個系統工程,“加法”和“減法”是同時存在,並行不悖的。
   目前,深圳綠化的“減法”主要針對原來的關內地區進行,這些地方綠化工作開展的早,力度也比較大,已不存在數量不夠的問題了,下一步工作是根據需求來合理規劃,提升質量和效果,“減法”就是基於這一目的提出來的。
   關外許多新建城區,原本綠化數量就不夠,當然要繼續進行“加法”,在保持合理種植密度的前提下進一步擴大綠地率。在城市綠化工作中,並沒有“減法”思路和“加法”思路,只有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安排的“系統”思路,所以,市民不必為此感到擔憂。
   砍樹or留樹?
   專家:適當間伐保護樹木
   “綠化做減法,那些樹會怎麼處理?會不會受到傷害?”在市民打來的電話中,有人對樹木的去向感到擔憂。他們中有人表示,能理解綠化做“減法”的必要,但不希望樹木受到傷害。
   家住福田區,從事文學創作工作的王先生對記者說,他在深圳工作、生活了二十餘年,雖然也意識到了部分地區綠化過密的問題,但不希望在做“減法”時有任何樹木受到傷害——因為這些樹木也是有生命的,生長在深圳,也見證了特區的成長,寄托著人們的感情。一位在南山區從事教育工作的文女士表示,一棵樹的成長很不容易,當初我們種下了它,就不應該再傷害它。
   但也有市民認為,深圳是一個效率優先的城市,樹木該砍的就要砍。在接受採訪時,在寶安區從事商務工作的文女士表示,如果想法太“文藝”,工作就沒法開展了,優勝劣汰是自然界的規律,樹沒有長好,就應該適當清除。
   對市民提出的這一問題,仙湖植物園的一位張姓博士表示,在執行“減法”的過程中,但凡有保護價值的樹木,相關單位都會進行移植,挪到更適合其生長的地方去。但對一些生長態勢不良、沒有保護價值的樹木,相關部門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移植或砍伐。
   深圳灣公園姓謝的高工表示,對於一些名貴樹種和一些具有重要意義的樹木,園林部門不僅不會砍伐,還會儘量保證它們的生長。但對一些生長迅速、品種普通,且長勢不良的樹木,就沒有移植的必要了,很多時候,移植一棵樹木的成本遠高於重新栽種,而且不一定能收到好的效果,還不如適當地進行間伐。
   謝高工表示,“減法”分三種情況,第一種情況是將樹木移植;第二種情況將在樹木密度過大的區域,對病態樹木進行間伐清除,為其他樹木騰出生長空間;第三種做法是將樹木下麵的灌木等進行移植,調整綠地的配置層次。
   但無論哪種做法,都不會亂砍濫伐,都會以更好地保護樹木為目的。
   “外來樹”or“鄉土樹”
   專家:種適合深圳的樹
   在來訪市民中,有許多人提到,深圳是一個國際化的大都市,在綠化建設中,不能只拘泥於本土常見的植物,最好是多引進一些國外的植物,一來開闊市民的視野,二來提升城市的品位,讓深圳常年四季花開不敗,這該多好!
   對此,深圳市園林林業處一位負責人表示,外來樹種不是想種就種的,園林部門必須遵循深圳的氣候特點,以及經濟、管理等多方面的因素來進行安排。有些樹木不適合在深圳種植,就算是種下了也難以成活。而對於那些可以在深圳種植、生長的樹木,園林管理部門會根據實際情況來引入,以保證深圳綠化植物的多樣性。
   深圳市公園管理中心的一位負責人表示,在城市人工園林中,應提倡“地帶性植物”的概念,凡是經引種試驗證明適合深圳的自然條件的觀賞樹木,包括“外來植物”,都可以推廣應用,從而豐富景觀的多樣性與物候的全年性;而在自然植被中應強調“鄉土植物”,構建地帶性常綠闊葉林。深圳曾在九十年代初在山體大範圍種植從澳大利亞引進桉樹、相思等速生樹種,對深圳的自然生態造成了一定影響。“相思短命,有的樹幹近年來開始空心,已到更新年齡;桉樹揮發出一種芳香油,讓周圍的樹木生長受到了壓制,林下植被稀疏;同時桉樹生長很快,對水分的需求極大,造成了土壤變乾。” 現在已到了該考慮逐步淘汰桉樹、相思,更新為鄉土樹種的時候了。
   “園林化”or“森林化”?
   專家:堅持以人為本原則
   在來訪市民中,有許多市民提到了“森林進城”這一說法。一位從事藝術設計工作的市民餘先生表示,城市綠化應該營造出一種自然的感覺,讓樹木自然生長,展現自然的生態環境,來美化人們的生活。
   同樣,也有市民覺得“森林化”不靠譜,在深圳工作了二十餘年的李女士表示,深圳部分地區的樹木整理不當,像原始森林似的,不僅導致綠化效果打了折扣,也導致沒有安全感,缺乏活動空間。
   對此,深圳市城管局園林與林業處的一位領導表示,城市綠化都是根據不同的定位與需求來進行安排的,決不能隨心所欲地一堆了事。就樹木的疏密程度來說,就有疏可跑馬、密不透風兩種要求。他告訴記者,如果是海邊的防護林,為了完善保護作用,必須把樹種得密一些,這就是密不透風了。但在一些公園裡,為了讓游人有更多的活動空間,樹木就應該疏朗有序。
   對“森林進城”的說法,還有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園林專家笑稱,城市綠化應該追求“森林化”與“園林化”的平衡,如果真把深圳城區市政公園都變成了一座座大森林,道路綠地都成為密密的林帶,估計沒幾個市民能夠忍受。
   “加法”和“減法”都不可或缺
   【深圳商報訊】(記者 文燦)在採訪中,有許多園林工作者向記者“訴苦”,在平時的工作中,他們做“加法”,人們會認為是順理成章;可一旦根據實際需要做“減法”,立刻會有市民出來抗議、投訴,讓他們小心翼翼甚至“膽戰心驚”。對此,一位園林專家表示,城市綠化工作絕對不能光憑綠量看成績,這其中,“加法”、“減法”都是必不可少的。
   在深圳灣公園,記者看到這裡綠草如茵,樹木茂盛而形態優美,許多游人穿梭其間欣賞風景,不亦樂乎。這裡的園林工作負責人告訴記者,眼前的美景,即是“加法”和“減法”相互作用的效果。作為公園,綠色必不可少,但同時也必須為游人留足空間,歸根結底,綠化是為游人服務的——如果只做“加法”,不做“減法”,深圳灣公園肯定亂得不成樣子了。
   在仙湖公園,記者站在高處望去,只見公園裡花團錦簇,各種顏色相映成輝,和諧自然。該公園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,各個公園因為定位不同,綠化的方式也是不一樣的,但無論如何,都應該符合生態的需要。這其中,“加減法”都是一個都不能少的。
   這位負責人稱,公園裡曾經有一片綠地,因為“減法”不夠,各種植物的長勢明顯比其他區域要差。要維持公園的美景,必須定期對植物密度和生長層次進行調整,還要對植物修型。這其中,“減法”是必不可少的。
   在深圳市公園管理中心,負責園容管理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目前,深圳的綠化,特別是關內一些區域,確實該做一做減法了。
   他表示,在特區發展早期,綠地面積比較少的情況下,提倡多做“加法”,尤其是增加綠地的“加法”,少做“減法”是合理的,對保護綠地也曾發揮過積極作用。
   但在後來,這一意識逐步演變成做“加法”就是環保,做“減法”就是破壞自然與環境誤區,以至於隨後很長一段時間里,深圳綠化連續不斷做加法,甚至一味在做增加綠地樹木密度的“加法”,導致綠化嚴重過密,交叉重疊,外觀雜亂無章,嚴重影響樹木的生長,也影響到綠化的抗風性、舒適性、通透性、安全性與觀賞性。
   如果不做適當清理與間伐,一味在林下套種做加法,將嚴重影響新種景觀樹木的生長,有些樹木根本就長不起來,從而影響綠化提升行動的實際效果。
   我們倡導尊重自然、順應自然,在綠化工作中,我們應遵循樹木的自然生長特性與生長規律,為植物自然正常生長留足空間。在許多人看來,“加法”是有理有功,“減法”是無理有罪,綠化工作的最大成績就是不斷種樹,其實這是一種認識誤區。
   其實,通過梳理間伐與移植調整,也能大大提升綠化的景觀水平,而不一定非得通過不斷更換品種補種樹木的“提升工程”。只有根據城市的特點,根據人們的需要,讓綠化發揮最大的效果,達到人與自然的和諧,才是綠化工作者最大的成績。  (原標題:深圳綠化調整會否傷害樹木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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